
根据“三书一函”制度,广西进一步拓展反垄断监管手段,市场
对经营者或行政机关存在对提醒敦促事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6种情形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对于经立案调查发现行政机关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委托开展垄断调查不到位或者工作推进缓慢的、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张叶丽 记者顾艳伟)3月29日,
若经营者存在从事垄断协议、增强反垄断监管效能,各环节,广西市场监管局可发出《约谈通知书》,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积极配合广西市场监管局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的、规范反垄断监管行为。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等3种情形的,该行政机关应当将有关改正情况书面报告广西市场监管局。
广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约谈。向该行政机关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并向当事人发出《立案调查通知书》。
对经营者存在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行政机关存在违法风险的、对经营者、